對在美國的消費者而言,逛Wal-Mart不過是一件稀鬆平常的事!
尤其是世界性經濟低迷的時代,Wal-Mart是一家可以提供平價日用物品之處!
旅館業大亨希爾頓千金Paris Hilton有一句名言
就是有關WalMart的:她說,太有意思了!聽說有一家店,是專門賣牆壁的(Wall)!
不過,大概也只有生長在好來塢的千金大小姐才會說這種無厘頭的話,
對大多數老百姓而言,逛逛Wal-Mart買買狗食、洗衣粉、衛生紙等一點也不稀奇!
>以下文章來源-313期的EMBA雜誌:
一九六二年的夏天,第一家沃爾瑪(Wal-Mart)開幕,
今天,沃爾瑪總共有四千四百家分店,是全世界最大的私人僱主,
總共有二一○萬名員工,人數僅次於美國國防部跟中國人民解放軍。
在沃爾瑪剛滿五十歲之際,時代雜誌分析,它在十件事上改變了世界:
■第一:天天低價。沃爾瑪從第一家店的經營哲學就是「永遠低價」,
創辦人沃爾頓(Sam Walton)知道,如果他以比對手便宜一點點的價格賣日常生活用品,他就會成功。
現在沃爾瑪的利潤只有三%,公司真的把大部份省下來的錢都讓顧客受惠。
二十世紀末,美國零售業全由大賣場形式的公司雄霸,大家都採行「天天低價」策略。
■第二:選擇性多。不管什麼時候踏進沃爾瑪,日常生活用品的選擇應有盡有。
當你走進一家沃爾瑪,五十步或者一百步的距離內,你能買的東西之多超乎想像。
五十年前,沃爾頓剛開店時,即使是全世界最有錢的人,
也不可能走進一個地方,像我們現在能夠買到那麼多東西。
■第三:零售業的地標。沃爾瑪在零售業的地標地位,不只是抽象的意義,實質上也是。
因為美國消費者要求的產品選擇之多,需要更大的店面才裝得上,
沃爾瑪只能在城鎮的外緣開起佔地廣大的店面。
■第四:勞動力勢微。沃爾瑪永不停息地追求營運效率,加速了美國工作外包到海外,
以及美國勞工薪資停滯的情況。
為了追求更低的售價,沃爾瑪形塑了一種企業文化,可以說忽略,甚至虧待了員工。
在全美各地都有沃爾瑪的員工控告公司,例如,加班不給薪。
■第五:跟供應商的合作關係。沃爾瑪把供應鏈裡所有沒效率的部份通通拿掉。
其中最具革命性的應該算公司跟供應商空前的合作,公司跟供應商分享大筆的即時銷售資料,
也有組成大型工作團隊跟供應商共同找出節省成本的方法。
■第六:沃爾瑪的儀式。沃爾瑪有鮮明的企業文化,
例如,公司過去曾在每星期六早上七點半固定開會,這個做法一度很有名。
■第七:以資料為基礎的管理。在使用資訊科技追蹤與了解消費者的行為上,沃爾瑪是先驅。
早在一九八五年,沃爾瑪便開始研發一套創新的軟體,
從條碼蒐集跟消費者行為相關的複雜資訊,然後進行各種分析。
■第八:過度消費的文化。沃爾瑪的成長不只來自比對手更便宜的價格,
還來自鼓勵消費者購買更多東西,低價跟多到眼花撩亂的選擇,都強力影響了消費者的行為。
■第九:永續性。二○○五年,沃爾瑪對著批評者投出了一計變化球,
公司宣佈要變成全世界最綠的企業,目標包括,百分之百使用再生能源、零浪費等。
沃爾瑪的規模跟權力之大,公司的做法將對環保有重大影響。
■第十:通路的威力。沃爾瑪真正的獨特之處在於,有能力以超乎想像的效率,
將全球的製造商跟消費者連結起來。
如果你是印度孟買的一位創業者,只要能把商品賣給沃爾瑪,你根本不需要任何業務員,
因為沃爾瑪能在任何地方幫你賣商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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